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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 合同上写假一罚十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其产品质量承诺与保证,是希望他人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它是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与之订立...
根据《民法总则》第146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在适用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该虚假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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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假一罚十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其产品质量承诺与保证,是希望他人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它是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与之订立合同的重要前提,也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上写的假一罚十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其产品质量承诺与保证属于有效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对于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该行为的原因、目的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综合进行判断,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签合同时用假名字是为了欺诈对方,有不正当的目的,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比如,在实践中,当事人选择签合同时用假名字可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如果这时候合同双方已经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签合同时用假名字是为了欺诈对方,有不正当的目的,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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