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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的医保卡没钱还能报销吗

2021-10-25
手术医疗保险如何清算的清算流程1、住院或出院时,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预付医疗费押金,出院退房后补充多少。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范围。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住院后第二天必须在急诊证明书上向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充住院手续(假日顺延时),超过期限的医疗费自负。2、投保人住院后统一基金的支付线:支付线各地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员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3、投保人因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应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生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医院)意见,由所属机构填写申请书,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向市(区)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医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由本人替换,其清算标准应自负10%,按当地规定计算可清算金额。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相关法规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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