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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不应当认定为赠予,如果要认定是赠予,那么每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知道万一有一天感情不合离婚的时候就是白手拱让自己的财产...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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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婚前房产证登记于一方名下,就是他或她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另一方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另一方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法院可以判决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仍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属于一方的父母出资,婚前分手以及婚后离婚都一样,法院也可以判决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无论任何时候提出分手,一方有充分的证据,属于这方财产,没有充分的证据,属于房产证登记于方财产。其实这种事情最好是有一个双方签字同意的约定,任何时候都有法律效率。
首先,男方一人出资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原本是属于男方一人的房产。该行为视作男方把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予了女方,使得女方成为房产共有人,女方在离异时可以主张自己名下权益份额。其次,如果双方未有书面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但男方能证明一人出资购买的,在分割的时候可以主张多分。最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中,离婚分割时夫妻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组织竞价,由出价高的得房,并由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2、一方想要房一方想要钱的,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要房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结婚前买房因为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能适用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一般都是认为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有关系。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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