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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后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报销不属于工伤的,治疗费用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
这不属于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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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先员工上下班途中必须保证自己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保护好交通事故现场(当然这里指的是轻微的事故,也就是当事人具有一定的行动能力)。 第二:如果肇事方逃逸,应当及时快速记住对方的车辆车牌号车身颜色等信息,最好是手机拍照。 第三:拨打100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并让交通开具事故责任书。 第四:及时打电话通知家人,尽量让家人到现场协助处理; 第五:要记得打电话或发短信(最好发短信或微信)到单位给公司领导请假。 第六:最后送医院就医即可。让家人到单位带自己办理正式的请假手续。 第七:保存好所有就医的资料和交通事故责任书,到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这时一定要注意,把你所有的资料都复印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复印件,防止这些重要的资料丢失,有些单位为了不给员工申请工伤,会故意扣留这些资料。 第八:如果单位不同意给员工申请工伤,员工可以自己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工伤科以员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你的情况具体是不是工伤,还需要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的责任划分,只有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的才能够被认定工伤。 2、如果你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之后的待遇支付问题,请参考如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上班路上的交通事故,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2,事故发生一个月内,单位应当到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单位不主动办理的,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办理工伤认定。3,伤情稳定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按鉴定等级由单位和工伤保险进行赔偿。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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