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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全责或者主责的,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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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你为何是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伤的吗?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申请工伤认定,首先向单位提出,单位不报的,一年内应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做出认定后,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总之,程序比较繁琐,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
1,上班路上的交通事故,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2,事故发生一个月内,单位应当到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单位不主动办理的,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办理工伤认定。3,伤情稳定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按鉴定等级由单位和工伤保险进行赔偿。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法律明确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乘坐交通工具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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