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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不一定要解散。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破产;被强制解散的...
公司被收购后不必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破产;强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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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应当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登记被撤销的,必须将公司解散,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收购后现有员工全部归属新公司,自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必要的时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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