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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执照两年一审不需要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从2018年7月30日起,符合六年免检条件的车主在办理年审业务时,只需领取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副页不再加盖检验有效日期。根据公安部配送服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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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2017年取消了驾驶本上的盖章,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打12123咨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汽车驾驶员按本规定第48条、第49条领取汽车驾驶执照时,应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拥有大型公共汽车、牵引车、城市公共汽车、中型公共汽车、大型卡车驾驶执照的驾驶员,每个评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查。但是,如果在评分周期内没有评分记录,则免除本评分周期的审查。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一、虽然行驶证已经验证,但不会在行驶证上盖章,也不会发放合格标志。可重新盖章。二、驾照年审需携带身份证、驾照、机动车驾驶员身体状况证明及照片。驾驶执照必须是完整的主页和副页,年审时在驾驶执照副页上打印年审章;拖车前牌照丢失必须到车管所补办。3、其他规定1、年检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不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应收缴其行车牌照,不得继续行驶;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或转籍;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查,并收回牌照,注销档案,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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