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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产权人之一,你有权获得三分之一的房产; 2、家里的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存款等,有权均分; 3、如果能证明你老公外遇事实,你有权多分...
由于准确的说你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在您老公父亲的日常生活中履行了赡养义务,照理了他的日常起居生活,有一定可能使得被继承人在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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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情况,当年经过公证的材料应视为外公外婆已将房屋赠与或者遗嘱继承给了你的婆婆(因材料内容不详,无法确定是赠与还是遗嘱),房屋在原址上重建应视为公证中的原房屋已不存在,重建后的房屋因建房证登记的是你婆婆,因此房屋产权应为你婆婆所有。由于新房屋是你婆婆和公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因此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你婆婆已经去世,该房屋价值的一半为你婆婆的遗产,剩余一半为你公公的个人财产。房产证如办在你老公和你的名下,应由你婆婆和公公一致同意,如你婆婆已经去世,则需要你公公和你老公同意即可。
1、你婆婆先于你老公去世,你婆婆有权处理的一半房产应归于你老公名下,该部分业已生效,由你老公取得,你老公死时如未作特殊约定该部分房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2、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因你老公先于你公公去世,你公公有权处理的房产应按法定继承予以办理; 3、建议与你公公协商,要求他重做公证,将属于他自己的房产份额以遗嘱方式给你儿子或给你。
房产证是否归还,并不重要,您可以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的权利人及比例,确定是否有您的份额。 如果房产有您的份额,您可以主张析产,并争取房产所有权。至于您母亲的10%,需要他们同意才能给您,否则很难拿到。 如果是共有权证,你姐将你的拿走,你直接到房管部门报失、公告并领取新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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