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因与纠纷执行一案,现委托为执行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
为您提供一份法院执行异议书范本如下: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案外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们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执行异议复议若干规定的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2,208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