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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或者隐瞒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现在可以肯定对方是故意欺骗的,但是对方故意欺骗的目的何在?看不出来是想骗取你...
首先,您说的诈骗罪是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如果您报警,公安机关基本也不会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告知您到法院起诉; 其次,关于您发货对方未支付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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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是只是恶意拖欠货款,正常情况下应是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货物的,则涉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送给小三的财产是属于不当得利。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 三,损害了配偶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所得也就是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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