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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自己去外地治疗,公司不给我转院,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2022-03-04
符合当地工伤治疗转院程序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因为本地医疗条件限制,可以转往外地治疗,一般遵循层层转院原则,由本地三级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未经核准擅自转院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工伤职工治疗费用,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支付,符合转院程序的,应当支付;不符合的,可以不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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