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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子没有质量问题,也没有过错,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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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大体分析了一下,你表舅来是为了结婚帮工,虽然是晚上休息烟气中毒死亡,并不是在帮工干活时死亡,但是人家提前来就是为了帮工来的,晚上必须要在你岳母家休息,所以,这事你家是有责任的。但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害人本人也有重大过错,明知用竹炭采暖存在中度危险而为之,因此,他们有重大过错。因此,要赔偿的话,救过来的表舅也应参与赔偿。具体比例,各个法院判决方式不一。我估计你岳父母作为被帮工人,应承担50-60%的责任,活着的和死了的各占20-25%较为合理。不知道这样说你是否满意?婚事遇到这等事很不舒服,请你想开为好,事情已经过去,宜心平气和解决。
我认为应当按照赔偿,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雇主伤残,应由雇主本人承担责任;如果雇员有重大过失造成雇主伤残的,应由雇员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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