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4、《确定土地所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所可以处理纠纷,侧重于调解,土地完全是国土部门依法管理,其他部门不能执行土地法以及其他土地相关规定、政策。一块土地政府依法只能给一家,出现争议说土地纠纷不合适,有点避重就轻了,还是想想是谁在干违法的事吧。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答:《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有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2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