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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业主委员会应该怎样办?

2022-08-01
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一般法律意义上的理解,备案制和审批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备案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成立程序不违反法律限制即可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为由业主负责;审批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符合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负行政管理责任。简单地说,备案是形式上的审查,审批是对形式和实体的两方面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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