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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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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首付、再领结婚证、贷款还没有下来的,算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婚前一方购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是,该房屋在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财产婚后拿出来首付的情况下,首付部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是。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然而,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穷流溯源,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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