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变更]未婚妈妈诉请变更权未果亲生父亲下落不明

2022-10-21
王玉芳当年与有妇之夫生下女儿,成了未婚妈妈,如今因为经济拮据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昨天,闸北法院因孩子的父亲下落不明,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1998年,从安徽来沪从事理发业的王玉芳与有妇之夫潘国华相识,不久便坠入情网,两年后生下女儿。2003年8月,王玉芳依据女儿出生时的记载以及潘国华的证明,在原籍为女儿申报了户口,取名潘月。2003年年底,潘国华下落不明,之后一直由王玉芳独自抚养女儿。去年12月,由于无法负担女儿上学的经济负担,王玉芳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抚养关系,由潘国华来承担女儿的抚养责任。法院认为,女儿出生后由王玉芳直接抚养。在潘国华下落不明数年后,王玉芳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是不利的。抚养孩子不仅是父亲的法定义务,同样也是母亲的法定义务,目前潘月随王玉芳共同生活,显然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