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城市建筑设计应当发扬重庆建筑风格,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滨江头排地块建设项目应当遵循前低后高的一般原则,其临江一侧宜布局一定规模的体现重庆建...
轨道交通线路应当设置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其范围包括:(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轨道线路外边线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居住项目的内部环境应当对城市开敞。滨江或者临规划路幅宽度大于16米道路布局的居住项目,其建设用地沿江或者沿道路长度大于或者等于100米的,该侧应当留出不小于建设用地长度30%的开敞空间,各开敞空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宽度不得小于20米;(二)进深自建设用地红线起算不得小于20米;(三)地面以上不得布置建筑;(四)场地标高应当与城市道路标高自然衔接。
在城市主、次干道上埋设管道,需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的规模埋设,除临时施工管道和直埋电力、通信电缆外,不得低于以下数量及规模:(一)电力电缆沟及管道6条(孔);(二)通信管道12孔;(三)天然气管道100毫米;(四)供水管道200毫米、排水管道400毫米。
在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其建筑控制线、防护绿带按照以下标准划定:(一)位于高速公路正线两侧的,建筑控制线距高速公路中心线不得小于66米,其中防护绿带不宜小于50米。临高速公路立交匝道的,建筑控制线距立交匝道外路肩边缘不得小于50米,该范围为防护绿带。(二)位于国道两侧的,公路红线距道路中心线10米,建筑控制线距道路中心线不得小于30米,之间为防护绿带。(三)位于省道两侧的,公路红线距道路中心线10米,建筑控制线距道路中心线不得小于25米,之间为防护绿带。(四)临立交匝道的,建筑控制线按照相交公路中等级较高的标准划定。(五)公路隧道的建筑控制线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执行。在城市规划区内,相关规划控制标准严于上述规定的,从其规划。因高边坡、地质条件等原因,公路用地距离建筑控制线小于10米或者突入相邻用地建筑控制线的,该相邻用地建设时应当进行结构安全性评估,确保公路安全。防护绿带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架设杆路、埋设管线、道路、公厕、垃圾站、轨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出入口、风口、冷却塔、区间线路、试车线)等市政基础设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8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648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