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根据《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户口只能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进行投靠,并且有严格的限制,非直系亲属之间,...
申报户口与继承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没有户口的,可以综合本人无户口的原因,参照如下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可以:户口投靠类迁移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关投靠迁移; 2、并且当事人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而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该项。《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 第四条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法律允许非直系亲属有挂靠当事人的户口的行为,按照现行户籍管理规定,非直系亲属迁入的,需要在当事人家长期居住,当事人本人和非直系亲属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在此居住证明以及当事人同意非直系亲属在此入户证明到当事人房屋所在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直系亲属可挂户口的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不可以:户口投靠类迁移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关投靠迁移; 2、并且当事人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而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该项。《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 第四条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79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9,8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