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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计算。 2、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护理人...
交通意外保险的赔偿标准是这样的: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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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外保险是意外保险中的一类,保障的对象针对是在校学生,包括依法开办的学校或者幼儿园,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的全日制大、中、小学生和18个月以上的,含18个月的幼儿,以及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的其他学生、幼儿园可作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从保障的范围上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有意外身故保险赔偿、意外伤残保险赔偿、意外医疗保险赔偿。保障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跌倒、、拥挤踩踏事故、意外坠楼、外来人员砍伤事故造成学员人身伤亡。意外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额、意外伤残按照比例确定赔偿金额、意外医疗扣减免赔额或者免赔率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
山东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介绍如下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 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一般意外伤害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1)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3)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4)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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