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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累犯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有些特殊,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不同,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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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是对其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时也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没收财产,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赃物、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贪污赃款.走私的影碟机.犯罪用的汽车.赌资等。(2)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组织的行政罚款,例如环保部门对污染环境.限期不改的企业施以行政罚款:交管部门对违背交通法规.违章驶车的车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罚款:等等。(3)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有关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组织的罚款。例如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授权文物所在地的文物管理机构,对参观文物时毁坏文物者所处以的罚款。这种处罚没有财产,根据中国财政部1993年《关于行政费用.处罚没有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全部打折支付国家财政,拒绝支付,擅自留作公司的个人用户,拒绝行政违法行为法行为,集体加入个人用户,构成成本罪行为。由于本罪行为违反了上述国家处罚没有财产的管理制度,也侵犯了国家处罚没有财产的所有权,因此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处罚没有财产的管理制度及其国有财产的所有权,是客观的要求。本罪在客观方面作为行为者违反国家规定,应提交国家罚款,以公司名义集体个人行为。个人分数的目标是应该支付同一个家庭的罚款,也可以是应该支付的罚款,个人公司的方武可以按头平均分数,也可以按职务、职务、工作业绩、职场的不同重视个人分数,个人分数可以是一次集体个人分数,也可以是持续集体个人分数,例如海关对没有处罚的照相机,采用随处罚的方式,持续个人分配给员工。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发表的《人民检察直接受立案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怀疑集体个人处罚没有财产,累汁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是海关、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卫生检查机关、商检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自然人不能构成本罪,但本罪处罚的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有关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组织施以行政罚款者,由于其既非司法机关,又非行政执法机关,因而此类机构如有集体私分罚设财物行为者,原则上不能构成本罪,可给予有关行政违法处理。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本身一般是依法设立的法人机关,但其派出机关往往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符合刑法机关的条件,也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因此这样的机关本身原则上应该能够设立本犯罪主体,如公安派出所.各级林业管理机关的派出管理机关等。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也就是说,上述公司知道罚款没有财产应该按照相关国家的规定上缴国库,但是以公司名义集体分配给个人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有一种观点认为,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也构成诬告陷害罪,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本法明文要求主观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其次,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再次,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最后,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被诬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有的是名利熏心、嫉贤妒能、邀功请赏:有的是居心叵测,排除异己,欲取而代之;有的是嫁祸他人,以洗刷自己、摆脱困境;等等。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如果不具有这一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诸如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升迁而捏造事实诬告其有不道德甚或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不能构成本罪。当然,行为人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但是否实现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追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至于受到刑事追究,则是指公安、检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
单位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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