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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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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八条企业应将政府对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告知本单位工人。第十九条企业向工人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率。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最低工资率。第二十七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地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命令期限内支付工人工资,视其支付工资时间长短向工人支付赔偿金。欠付一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20%赔偿金;欠付三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50%赔偿金;欠付三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100%赔偿金。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时间:2011年3月1日)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广东建设,现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3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 一类1300元12.5元/小时广州 二类1100元10.5元/小时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950元9.3元/小时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850元8.3元/小时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召开的有关新闻发布会提到,四川省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而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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