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专利申请分为三类,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2...
根据专利法实施条例第六款第一、二条规定,如有下面情况,可以向专利局申请恢复权利。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期限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专利使用费是指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向许可人(即专利权人)缴纳的费用。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注意的是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是不利于技术的推广应用,也阻碍了市场有效竞争的实现,因此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就不再是一种合法的垄断行为。世界上各国都适用反垄断法来规制这种滥用权利的垄断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专利使用费是指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向许可人(即专利权人)缴纳的费用。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注意的是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是不利于技术的推广应用,也阻碍了市场有效竞争的实现,因此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就不再是一种合法的垄断行为。世界上各国都适用反垄断法来规制这种滥用权利的垄断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6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