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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
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8640769监督投诉电话:028-86407063在线查询:1。关注成都出入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2。登录官网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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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8640769监督投诉电话:028-86407063政策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澳门暂行管理办法》参考来源:http://www.locpg.gov.cn/fuzn/2014-01/04/c_125956479、htm。
申请对象:1、成都户籍居民;2、省内按需申请地区户籍居民;3、省内非按需申请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人员除外):(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五、驻蓉部队现役军人。(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可以随时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 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签发。 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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