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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如公司是经过合法清算,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业已消灭,因此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公章就没有效了。因为公司被登记机关注销后,其法人就终止了,那有关公司法人的所有东西都算终止了,就不能再发生法律效力了,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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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公章没有法律效益。公司注销时,如果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无制发机关的,自行销毁。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1.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章不可以继续使用。 2.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公司注销后公章没有法律效益。公司注销时,如果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无制发机关的,自行销毁。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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