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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分割。且拆迁的话,与承租人也无利益关系。 离婚时,对于公房应当如何处理: 公...
1、不一定,要看拆迁的房子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是怎样约定的,具体要看双方在婚姻持续期间如何约定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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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照人口进行安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你应当分析一下原有拆迁房的权属,及分给你一套房是据以何种理由。如果是单纯由你家人赠与,那可以通过协议形式指定为你一人所有。如果本身是由拆迁政策决定给予你夫妻二人的安置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你的叙述看,这是你父母赠与你的,属第一种情况,不过你说的也不太清楚,不好下定论。
1.所谓拆迁款,主要是拆迁安置补偿费.是用来安置被拆房屋长住人口的.你继母和她的孩子如果在该住处有常住户口.就属于安置对象.安置费与房产所有权没有关系.即使房屋不是你父亲的(比如是其他房东的或者房管局的),他们照样应当得到安置费. 2.周转费是临时安置费,是安置费的一部分.也与房屋产权无关. 3.你父亲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是谁主张分,谁负责举证.要向法庭说明有多少钱,存在哪个银行,帐号是多少.拿不出证据,法院无法认定有这笔钱存在.
房产为独立产权的话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八)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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