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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
第一步因先和男方协商迁户口事宜: 1,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能否进行离婚分户; 2,应带上当事人的的身份证、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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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首先得到现户口所在地取得《户藉证明》; 然后向回迁地派出所提供离婚证以及《回迁申请书》; 得到派出所或是公安局出具的相关资料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下户口; 最后到回迁地把户口上了就行。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出证明。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点开始,城市在3日内,农村在10日内,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支付迁移证件。注:因婚姻变化需要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单位房分开居住、借用、租赁、建设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现场民警批准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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