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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实际用工单位及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约定的劳动报酬。 2、当劳动者在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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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收取。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而不是中介关系,两者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而不是中介服务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不能收取劳动者中介费用和其他费用,也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第六十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三款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而不是给劳动者介绍工作的职业中介机构。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均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当然也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你可以起诉主张你的相关权利。
一、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二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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