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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确定,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时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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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员工旷工多久算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是规定了“职工连续旷工15日,累计旷工30日可作除名处理”。虽然这个条例是针对当时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来说的,但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是适用于其他性质的企业的。同时不能简单地认为有条例规定就不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了,如果你单位制度规定“连续旷工20天才除名”则按具体制度执行,“可以除名”不是“必须除名”。关键是 1、是单位是否有这样的规章制度, 2、如果有这样的制度,则该制度是否经过必要的程序制定, 3、公示或对职工培训让他们知晓(须有证据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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