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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辞职,依法不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理由:我国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职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原因暂时失去...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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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还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条作出解释,规定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因此,只要你其它条件符合规定,你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劳动法》的规定,严格意义上来说,凡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都是企业职工,都应该签定劳动合同,没有正式工、临时工之分,因此从这方面来说,凡是企业职工,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所谓的临时工也可以享受产假待遇,并且自医院证明怀孕的女职工,自怀孕之日起至哺乳期结束时,企业不能与她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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