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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1、当事人的户口要迁入当地的,必须符合当地的迁入条件(户口投靠父母入户需要户主出具同意接收的意见); 2、当事人的父...
1、不可以:户口投靠迁移的,只能在本人(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进行相互投靠迁移;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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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关系就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去办理: 1写四份你的户口“非转农”请求回原籍农村落户的书面申请分别送给你原籍地村民小组、村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四部门都同意后,进行下一步; 2持这四份申请、你的户口、身份证、你家父母的户口(因为你只能投靠你父母不可能会给你单独立户)到你们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去打印一式三联的《户口准予迁入证》,第一联是公安局自己留下存档,第二联是给迁出派出所,第三联是给迁入派出所; 3持你的户口、身份证、第二联《户口准予迁入证》到你现户口登记派出所把你的户口迁出,迁出的户口就是一张你的《户口迁移证明》; 4持你的身份证、你父母的户口、第三联《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去落户。
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可以,否则一般来不能(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直系亲属之间进行投靠,存在扶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视同直系亲属)。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一般来说会有年龄的限制);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应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1、母亲写出为儿子迁移户口到本人名下的“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须持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老公和儿子的户籍证明(老公所在地那边派出所开具),该证明为加盖“户口专用章”显章的;母亲有国家单位的话,单位需开具情况属实,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亲名下的一个证明。没有单位的话到居委会开具该手续(各地对该条规定也许有细微不同,可咨询下派当地出所户籍科)。 2、你准备好以上三个手续以后,送到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你申请的话,会为你办理你孩子的“准迁证”。 3、此“准迁证”须送到你老公那边管理他们户口的派出所,他们会为你开具一个关于你孩子的户口“迁移证”。 4、你拿到“迁移证”后,须将其在有效期限内送达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及时把你孩子的户口落入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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