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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股权分割起诉状要包括的内容:首先要写明您与您丈夫的基本身份情况,然后列清您的具体诉讼请求,包括您希望您与您丈夫离婚,您希望您能得到您丈夫...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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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股权分割起诉状,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大致内容包括:双方个人信息,诉讼请求,诉讼费的承担,发生的事实及理由,在事实中列明双方还存在未分割的股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必要时可提交财产登记和分割意见书。
原告:XX市XXXX管理有限公司XXXX物业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圳市XXX路XXXXE栋E01房 主要负责人:王传兵 委托代理人朱会林电话1 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文某 身份证号码:51021XXXXXXXXXXXX 住址:深圳市深圳市罗湖区XXXX综合楼二楼。 被告二:深圳市X区中电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XXXX综合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董XX 诉讼请求: 1.被告一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2.被告二提供其合法使用深圳市圳市罗湖区莲塘XXXX综合楼的依据; 3.拆除相关设施,恢复原样,停止侵占小区的公共部位。 事实和理由: 1.被告一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根据管理处的查询,XXXX综合楼的产权人已经于1月21日转变为被告一即文某的个人产权。但是从变更之日起至今,2月有余,被告一均未至管理处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处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有义务对小区全体业主及出租户进行全面的信息登记。 2.被告二提供其合法使用深圳市圳市罗湖区莲塘XXXX综合楼的依据; 产权人已经变更为被告一文某,被告二作为XXXX综合楼的实际物业使用者,其应当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供其合法使用的依据。但自1月21日产权变更以来,被告二一直未向管理处提供合法使用的依据。 3.拆除相关设施,恢复原样,停止侵占小区的公共部位。 (1)被告二擅自将XXXX综合楼后门的公共部位改成休息室。 XXXX综合楼后门的平台和阶梯都属于小区的公共面积,平时供行人通行和使用。但被告二擅自将其改成休息室,并将其上锁封闭,导致小区业主通行和使用不便,引起业主极大不满。 (2)被告二将外墙天井封闭并加锁,在其内堆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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