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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公证的遗嘱,身份证,户籍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
办理遗产继承,必须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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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房产分割方式,包括房产的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的,共有人可以依照协议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履行支付补偿款等义务。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向法院提起分割之诉,一般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予以准许; 2、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若房产因产权等因素不便于按上述方式分割的,可以对房产的使用权进行分割。若房产有未偿还的,一般由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个人承担。在计算房产补偿款时,会扣除剩余贷款,按房产净价值进行确定。
带遗嘱公证书,由遗嘱公证上确定的权利人带本人身份证、死亡的死亡证明、房子的房产证,到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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