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雇用童工从事经营活动致人死亡,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

2022-01-25
首先此案肯定不是《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工伤;其次,我认为此案也不能按最高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雇主与雇工的关系的规定,完全由雇主承担责任,而应按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因为,就一般的情形而言,家庭和用人单位在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上是大不一样的,家庭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另外司法解释中指的雇主应该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或单位,其雇用工人一般也是为其经营活动所需,而家庭雇钟点工是为了做家务,而不是为了雇主的生产经营活动。如若让家庭承担司法解释中雇主的责任对家庭的风险太大,因而是不合理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