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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房产证的办理流程,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其他的按照一般的办理流程处理,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划拨的,照样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房产证上会注明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为划拨。 1、划拨地上新建的房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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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房产证的办理流程,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其他的按照一般的办理流程处理,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日内,将其需要的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的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到管理的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的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的签字盖章。 (3)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4)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人员。 (5)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
划拨土地房产证的办理流程,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其他的按照一般的办理流程处理,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日内,将其需要的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的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到管理的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的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的签字盖章。 (3)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4)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人员。 (5)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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