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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布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是,经清算组许可,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结束前以...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公司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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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的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经营不善一直在亏钱,这个时候如果已经资不抵债申请破产了是否还可以进行经营?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也就是说,公司破产后还能不能经营,具体看实际情况而定。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公司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公司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风险提示:公司被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公司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公司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5、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公司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破产程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宣告破产之前,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债务人可以进行重整或者与债权人和解。宣告破产之后,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需要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变卖债务人的财产用以偿还债务。整个破产程序中,都需要破产管理人来负责管理公司的财产、决定公司的营业和开支。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将接管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可以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管理人就应该及时的拟定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并根据最终的方案变卖公司财产用以偿还债务。因此在法院宣告破产之前,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决定公司是否继续营业,但是宣告破产之后,就进入清算程序,管理人只能及时办理清算,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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