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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上海今日首次公示40起医疗事故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关于医疗事故罪,第一,本罪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常见的情况有:用错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等。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病人的身体健康或者造成了病人的死亡;第二,本罪为特殊主体,只有医务人员才有可能构成本罪,医务人员是指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至于那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没有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则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关于医疗事故罪,第一,本罪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常见的情况有:用错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等。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病人的身体健康或者造成了病人的死亡;第二,本罪为特殊主体,只有医务人员才有可能构成本罪,医务人员是指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至于那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没有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则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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