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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没过户,拆迁补偿应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1、买了房没过户,拆迁补偿应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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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例外。未办理过户,房屋所有权人仍是卖方,后因导致房屋物权消灭,买受人无法再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卖方作为原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在此情况下,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卖方返还拆迁款。在房屋买卖中,务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1、房屋买卖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如果双方对房屋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房屋征收补偿应该归买受人,如果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确定房屋所有权,再将征收补偿给判决书规定的所有权人。 2。
1、签订合同但没有过户的房子拆迁,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但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经济损失。 2、因为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原房主。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就是被拆迁人,因此,房屋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 3、但是,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原房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因未办理过户手续,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且房屋已被拆迁,买卖合同已无法履行,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并因此给买受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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