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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二级残疾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凭借残疾证,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旅游景区门票的优惠;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
凭残疾证可获得的优惠政策如下:1。税收优惠1。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二、残疾人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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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优惠(一)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除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4)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的,暂时免除土地使用税。二、减免规费(1)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小的,注册费、协会费、管理费减半征收。(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5)残疾人自己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像、电影租赁等经营,规模小,管理费免除。
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减免规费(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重残补助金或低保,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补助,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执照减免手续费;自己创业的残疾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金奖励;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可以申请创业贷款贴息;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可免交保障金;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也可减免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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