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民间借贷不管多少,只要没有诈骗行为,就不能算为诈骗。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 一、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它组织(除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社等金融企业、其它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 二、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1999年1月颁布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再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利率上限规定即可认定有效。因此,在认定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上,不应过于严格。对一些转化型案件的法律关系应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前一个法律关系因双方存在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终止。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