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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全日制就业是临时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按时支付的为拖欠。二、全日制用工,每月用货...
你提的问题涉及到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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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离职后1年内,劳动监察投诉和法院起诉时效是离职后2年内: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一年半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一、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只要拖欠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自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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