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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施舍男女混住的情形,并不属于违法犯罪,但在混住时存在猥亵或者强奸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
1、因员工爱人与公司无劳动关系,其爱人住宿舍,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死亡,与公司无关; 2、若允许其爱人住公司宿舍,若因公司的安全设施等原因造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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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集体宿舍,宿管员有权进入对卫生、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对一些违禁物品可以暂时带防离,过后通知所有人领取,但不得再带回宿舍。其他的东西,应该无权收缴,对好是收缴这些东西的时候所有人在场。 二、如果宿舍为员工单独居住或夫妻居住,宿管员最好检查时通知对方到场。 三、如果超范围收缴宿舍内东西,且事后未通知所有人领回,较真的话,可以算盗窃,但由于工作原因,属情节较轻的。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在宿舍自己摔伤,是否算,区别对待。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属于工伤;否则,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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