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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法规定来看,单位自建房销售给内、外部人员的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行为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同属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应税行为,应依法...
简单的来说,注册成为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需要提交注册企业的申请资料及法人、监事、股东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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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单位依法设立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首先,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限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丧命的,与其生前共有住住的人能够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本条强调的是共有住住,如闺女一直与原承租人共有住住,则闺女有权依据该限定继续租赁公房。儿虽然不常住,但因为户口在那,也算共有住住人,所以其也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第二,关于闺女能否向法院诉讼确权做承租人,答案可否定的。因为,只有房屋的产权人有权决定承租人,本案中只有单位有权决定。 第三、本案中,单位已经宣布儿、闺女都可成新的承租人,这说明单位把难题抛给了儿和闺女,而现在儿不认可的原由是无地方住,如果两方能商量解决住宿问题或将来如果房屋出售的买下权问题,则承租人问题应该能迎刃而解。建议:闺女和儿作为共有承租人。或由一方作为承租人,然后商定另一方的住房问题及将来的买下权问题。以上解答及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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