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工作时间突发脑干出血,属于自身原因患病,并非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形,不能视同工伤。...
按照规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期间有要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具体赔偿标准需要鉴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2、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一:如果该员工是在加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过度劳累引发疾病死亡,应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如果该员工不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是在非工作时间和岗位而因过度劳累或因劳累引发疾病死亡。单位是否有责任,要看单位是否有违背劳动合同法等情形的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和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背相关规定,没有尽到对《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只要是本单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事故,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7人已浏览
905人已浏览
631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