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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当事人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单位并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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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因此,虽然单位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你是在公司默许的情况之下,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应该是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关于社保,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为你补交,协商无果的,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1、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超过一年,又想继续工作的,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期满意未续签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但由于存在一年追溯时效,你必须及时提起否则会不断减少; 3、公司如果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4、可以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5、你的条件符合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可以要求补缴。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你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虽然单位没有续签,但是你在单位的默许下继续工作的,视为双方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你相当于还是有合同的,所以无论是否续签,你们一直保持劳动合同关系。3、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果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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