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具有下列效力: 1.保全权利的效力。违背预告登记的处分行为无效,以保障请求权发生预期的物权效果。 2.顺位保证的效力。即保障请求权所指定的物...
预告登记的效力具体如下: 1、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 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 3、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
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而作的提前登记。 (一)保全权利的效力。 (二)顺位保证的效力。 (三)破产保护(满足)效力。 (四)预警的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的效力具体如下: 1、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 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