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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发票未经原购货方认证,就可以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对发票进行了进项税额认证,就只能开红字发票(负票)冲抵。...
__________: 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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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2)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企业与职工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依据《(试行)》的有关规定,宣告破产。企业宣告破产,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职工,一经发现,必须进行清退,随之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可以提前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按照《》规定,符合《法》第36条、37条、40条等相关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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