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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缴个税。 2、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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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享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所谓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了进一步细化,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是对“加班工资怎么扣税,怎么规定的?”的回答。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加班工资亦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法定节假日是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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