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转包,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另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
建设工程转包,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另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2、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形式有自带劳务承包、零散劳务承包和建制劳务分包。具体如下: 1、自带劳务承包是企业内部正式员工通过企业培训考核成为工长,劳务人员由工长招聘; 2、零散的劳务承包是企业临时就业,为了一个项目而临时就业;/ 3、建制劳务分包是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目。
1.行业垄断的项目: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 2.特殊专业项目: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 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网架、钢结构、幕墙、降水、护壁、打桩、弱电监控、电梯等。《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3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648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