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需要怎样进行盖章处理?

2024-11-27
依据《票据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过程中,付款人及其他代理付款人只需审查背书前后衔接是否连续,无需关注背书实际是否有效。同时,《票据法》明确规定了认定背书是否连续需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这四个原则包括: 1. 票据上各项背书必须在形式上是有效的。如果背书存在要式欠缺导致无效的情况,应首先认定背书为不连续。但若背书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章背书,或伪造背书签章导致背书无效,则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2. 背书的连续仅指转让背书的连续,不包括非转让背书。如果在背书中存在委托背书或质押背书,则不影响背书连续的认定。 3. 票据上背书连续的先后顺序必须连续。前一手背书中的背书人必定是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名称与前一手背书的背书人的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4. 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日常实物操作中,后一手被背书人的名称可能与前一手背书人记载不完全一致。根据《支付结算法》第十条规定,公认能够判断为同一人的,即使简称与全称有所差别,也可以认定其背书时连续,以保障真实票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随意退票现象的发生。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