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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
XX应当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和省专利奖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对获得前款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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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XX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扶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开展专利知识培训,提高专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鼓励高等院校将专利知识纳入课程体系。鼓励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发明创造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观念和专利保护意识。
鼓励和支持企业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围绕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产学研合作,依靠专利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取得专利技术的企业建立相关领域专利联盟,促进专利资源的充分利用。在同等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专利专项资金要优先扶持科技型企业和实行专利联盟的企业实施专利产业化开发应用项目。第十八条质量技术监督、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引导、支持拥有自主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自主专利形成相关技术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属于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还应当同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有效证明:(一)专利技术或者专利产品申请政府奖励;(二)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三)在展览会、交易会等展会活动中,参展商在产品、展板或者宣传资料上标注专利标识;(四)标注专利的商品进入商场、超市等市场流通领域销售;(五)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设计、制作、发布专利广告;(六)需要提供专利有效证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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